招展手册
2009中国(天津)国际演艺交易博览会(第三届中国演出娱乐博览会)
2009 International Entertainment & Arts Expo of Tianjin,China
时间:2009年10月30日至11月1日
30 October—1 November,2009
地点:天津国际展览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32号)
Tianjin Inernational Exhibition Center
主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Ministry of Cultur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天津市人民政府 Tianjin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承办单位:
文化部市场司 Ministry of Culture Market Department
天津市文化局
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
协办单位:天津国际展览中心 Tianjin Inernational Exhibition Center
执行单位:北京中文发国际文化交流有限公司 天津市演出总公司 天津市文化产业发展公司
邀请函
尊敬的女士/先生:
2009中国(天津)国际演艺交易博览会(第三届中国演出娱乐博览会)将于2009年10月30日—11月1日于天津市国际展览中心举办,这次演艺交易博览会是由文化部、天津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文化部市场司和天津市文化局及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共同承办的,是首次部、市级合作的演艺交易博览会。此次博览会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党的十七大制定的“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总体战略,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文化发展的规律,以“展示演艺魅力,推动产业发展”为主题,创新思路、精心组织、加强服务、注重实效,充分发挥天津演艺产业的优势,凸显北方经济中心的地位和作用,为国内外演艺界搭建一个集“展示、合作、交易、发展”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精心打造一个政府大力支持,业界积极响应,市场高度认可,大众广泛参与的演艺交易盛会,为演艺产业的繁荣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开创新契机。
我们真诚的邀请全国各地的朋友来天津参加2009中国(天津)国际演艺交易博览会(第三届中国演出娱乐博览会)
预祝2009中国(天津)国际演艺交易博览会(第三届中国演出娱乐博览)取得圆满成功!
年 月 日
目录
第一部分、参展须知
第二部分、展台预定、付款与搭建
第三部分、广告预定
第四部分、论坛
第五部分、演出及拍卖活动
第六部分、文化参观考察活动
第七部分、注册报到与接待
第一部分 参展须知
展出时间与地点
时间:2009年10月30日—11月1日
地点;天津国际展览中心1号馆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32号
展览面积:7530平方米
展会日程安排
10月27日20:00以后 展品和搭建材料进场;
10月28日8:00至17:00展台搭建
10月29日8:00至21:00展台搭建
10月29日晚 17:00 天津市文化局招待酒会
10月30日上午9:00 展会开幕式
10月30日下午14:00 论坛
10月30日晚 17:00 文化部和天津市政府招待酒会
10月30日晚 20:00 开幕式演出
10月30日----11月1日 展会
11月1日16:00 闭幕、撤展
11月1日晚 闭幕式演出
展览范围:
展览内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府法令,尊重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和领土完整。参展商不得在展场任何地点展览、散发、播放与演艺交易及自身形象无关的材料。
展览的内容包括:
1. 国内各艺术院团演出项目
2. 国外及港澳台演出项目
3. 演艺中介机构展示、交易
4. 演艺产品展示、交易(如乐器、服装、化妆、灯光、音响、舞台设备、戏曲音像制品、民间艺术品等)
5. 动漫剧(节)目展示交易(如动漫作品、动漫游戏、动漫Cosplay等 )
6. 人才招聘与交流(国内艺术院团、院校招聘)
展区划分:
1. 演艺剧节目展示、交易区 展馆一楼
2. 演艺中介机构展示、交易区 展馆一楼
3. 动漫展示交易区 展馆一楼
4. 演出拍卖区 展馆二楼
5. 演艺产品展示、交易区 展馆二楼
6. 人才招聘与交流区 展馆二楼
相关网站:
演博会官方网站:www . chinapee . cn
中国文化产业网:http://www.cnci.gov.cn/
中国文化市场网:http://www.ccm.gov.cn/
天津市文化信息网:www . tjwh . gov . cn
北方网:www . enorth . com . cn
参会事项:
一、受邀代表范围:
演出院(团)、演出机构、演出场所、演出经纪机构、旅游演出单位、艺术院校、旅行社、国际演出组织、投资商、媒体人士、乐器、服装、化妆、灯光、音响、舞台设备及技术、戏曲音像制品、其他
二、参会费用:
为确保参会代表的酒店住房,请您务必在10月15日前将参会费用电汇至组委会指定帐号。
收费标准:2600元/人;如需包单间收费为3000元/人。
注:含3天四星级住宿与用餐、资料礼品、欢迎晚宴、观摩2场演出、考察、参加所有博览会项目,(展览展示另行按展位收费)报到日和离会日定时安排接送站。
三、组委会指定人民币帐户信息:
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
北京中文发国际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北京联络处)
汇款帐号
户 名:北京中文发国际文化交流有限公司
开户行:北京银行沙滩支行
帐 号:200120109042888
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
天津市对外文化交流公司(天津联络处)
汇款帐号
户 名:天津市对外文化交流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佟楼支行
帐 号:0302060809013652278
四、报名办法及规定:
1、参会单位需认真填写表格加盖公章后传真或邮寄至组委会北京联络处。
2、参会单位填表报名后,需在7个工作日内将参会费汇至组委会指定账户(一次付清),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组委会北京联络处予以确认。
3、参会单位在交付参会费后,请携带会议报名表在10月30日登记报到。
4、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次参展活动推迟或取消,组委会仅承担退还已交参会费的义务。
5、报名截止日期:2009年10月20日
6、请注明“支付2009中国(天津)演艺交易博览会参会费、展台费用、会刊费”)
五、组委会提供的相关服务:
1、编辑会刊:
组委会将编辑本次博览会的会刊,请参会代表正确填写报名表(登陆演博会官方网站www.chinapee.cn即可下载),字迹要求清晰可辨,单位和联系人信息务必准确,组委会将据此编辑信息;因未按要求填写致使会刊出现问题,组委会不承担责任;请于即日起将此表盖章签字后传真到组委会北京联络处。
2、新闻发布:
参会单位如要举办新闻分布会或其他活动,组委会将配合申请场地,邀请媒体等服务(相关费用自理)。
3、订票服务:
博览会期间,组委会将提供代订回程机票、火车票服务,收取相应手续费,全部费用以现金结算,款到出票。请您提前7日提交以下准确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日期及时间、航班或车次、等级。
大会刊物:
《2009天津国际演艺交易博览会(第三届演出娱乐博览会)会刊》
《会刊》是专为所有商家编辑具有经济实用价值的刊物,汇集参展商介绍及各种赞助商,共印刷1万册,所有参展商及终端客户和各级文化职能管理部门均免费派送。
《会刊》尺寸:211(宽)X286(长)mm
广告项目 广告形式 收费标准
《会刊》 扉页:5000元 封二: 3500元 封三:3500元 封底:3500元 彩插:1500元 彩色全版:2500元
组委会联系人:(北京)朱倩
电 话: 010-84034673 18910881379
传 真:010——84034674
演博会官网:www.chinapee.cn
组委会联系方式
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
北京中文发国际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北京联络处)
联系人:朱倩
电 话:+86-10-84034673 64005833 传 真:+86-10-84034674
地 址:北京东城区东四北大街107号天海商务大厦A座602室 邮 编:100007
演博会电子邮箱:yanbohui2009@sina.com
演博会官方网站:www.chinapee.cn
第二部分 展台预定、付款与搭建
展区与价格
【展区每个标准展位(3m╳3m = 9平方米)收费标准为3000元;
【标准展台设施包括:楣板、700W用电量、咨询桌1个、折椅2把;
【需要光地特装展览的每平方米另加30元特装管理费;
展厅平面图
1号馆一楼平面图

1号馆二楼平面图

预定展台及付款办法
1. 请逐项填写《展台预定申请表》,于2009年 10 月 20 日前加盖公章后邮寄或传真至博览会办公室;传真号:010-84034674
2. 参展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对外宣传要求确定展台数量,展台具体位置由博览会办公室统一划分。
3. 参展单位在选定展台时必须遵守博览会办公室所有规定
(1)参展单位在收到博览会办公室展台确认凭证后需立即全额付款,并按照大会要求办理一切参展及展台布展手续。
(2)参展单位需在选定展台时按面积注明:特装、简易特装、标准展台。
(3)凡确定展台后因故退展者,2009年 10 月 20 日前只退展台费的50%,10 月 21 日后恕不退款。
(4)开展后未布展完毕的参展单位,大会组委会将追究参展单位相应责任。
4.帐户银行信息
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
北京中文发国际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北京联络处)
汇款帐号
户 名:北京中文发国际文化交流有限公司
开户行:北京银行沙滩支行
帐 号:200120109042888
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
天津市对外文化交流公司(天津联络处)
汇款帐号
户 名:天津市对外文化交流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佟楼支行
帐 号:0302060809013652278
(注:请注明“支付2009中国(天津)演艺交易博览会展台费用”)
展台预定申请表
2009中国(天津)国际演艺交易博览会办公室:
经研究决定,我局(集团、社、单位)同意参加2009中国天津国际演艺交易博览会。
拟预定_______楼展台:(3米╳3米)标准展台______个。
搭建方式为:口 特装 口 简易特装 口 标准展位
参展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电话/传真: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
联系人移动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
填写时间:2009年 月 日 (单位印章)
展台搭建与相关要求
1. 要求展台特装的参展单位,必须遵守天津国际会展中心有关特装展台的施工管理规定,通道必须留足3米,不得占用通道,特装高度详见“展厅平面图”。
2. 参展单位在选择装修公司进行特装时,须遵循博览会办公室的所有规定,并且必须与博览会办公室签订安全协议书(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未签署协议书的单位不得进入展场装修,否则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参展单位自负。
3. 参展单位请于2009年 10 月 20 日前委托搭建单位将特装设计方案(包括:平面图、立面图、效果图)报博览会办公室进行审核,再由博览会办公室向天津市消防局报审。图纸经报审合格后,搭建单位方可向天津国际会展中心办理施工手续。
4. 进馆施工单位必须于 月 日前到博览会办公室办理“施工证”,并提交展台搭建用材的当年检验报告书,否则不准进馆施工。超过规定时间延误办理进馆手续,责任由参展单位承担。
5. 展台装修材料要符合展览消防安全规定和国家环保标准。凡在展台装修施工中存在不安全隐患或造成环境污染的,大会有权给予停电、罚款等处罚。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参展单位负责。
6. 特装展位在开展前由消防检测专业公司做电气设施消防安全检测,由施工单位自付电检费,检测合格后方可供电。
7. 展台装修施工中,严禁使用硝基稀料(香蕉水),严禁将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压力容器带入展馆,严禁在现场粘贴防火板,喷刷油漆,严禁明火作业。各参展单位在标准展台布展时,请勿在展板上大面积粘贴广告宣传品,严禁使用两面胶。特装展板背后必须用防火涂料,但要喷刷晾干后方可运进展馆。
8. 展厅内禁止使用碘钨灯、高压汞灯,不准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安装霓虹灯须事先经天津国际会展中心技术保障部认可,霓虹灯具的安装高度不得低于2.5米,安装后须经国际会展中心技术保障部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常使用。
9. 施工单位要爱护展馆建筑物和设备、设施,施工中应注意保护好墙面、地面,不得在上述任何部位钉钉子、扭螺丝、打孔、粘贴图案或宣传品。展馆顶部龙骨严禁吊挂物品。
10. 搭建物的安装要牢固、安全,施工中展材展具轻拿轻放,禁止砸地面、前面,避免对展厅造成任何损坏。如发生损坏,按规定赔偿。
11. 施工单位不得在监控设施、空调排风口处搭建隔离物、展板或对方任何物品。禁止遮挡安全疏散指示及应急照明,不得损坏和挪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圈占消火栓,严禁占用防火间距及堵塞公共通道。
12. 施工单位严禁在展厅台阶、地面上做标识。
13. 施工单位使用的地毯、粘板等材料应为符合消防规定标准的非易燃物,固定时请使用非残留性的单面、双面布底胶带。
14. 展馆内所有设施、设备、展材展具及桌椅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挪用,如施工单位需要上述物资请到总服务台办理租用手续。
15. 馆内禁止吸烟、饮酒和各种形式的娱乐活动。为保证展览现场良好环境,播放宣传和演示多媒体软件时,音量不得超过70DB。
16. 为确保参展单位的展台、销售台搭建按时保质完成,由博览会指定的搭建商于 月 日进场馆规划展台区域的划分和施工,其他搭建单位于 月 日上午进场施工。
17. 为保证参展单位特装展台的搭建质量,请选择博览会办公室指定搭建商。指定搭建商为:
18. 参展单位租赁展具、电器,请详见以下“家具租赁价格表”及“灯具、电器、通讯、网络、AV租赁价格表”,并于2009年 10 月20 日前报到博览会办公室。
19. 参展单位务请妥善保管物品,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联系人:高智敏 电话: 022-23300980 传真:022-23302081
广告预定
展场广告预定与付款
1. 广告预定
(1) 请参展单位选定广告位置后索取并填写《展场内外广告申请表》,于2009年9 月30日随《展台申请预定表》一并传真至博览会办公室,博览会办公室将以参展单位申请广告的先后顺序安排广告位置,额满为止。
(2) 2009年 10 月 20 日前,请将场地广告设计清样及文字寄到博览会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取消,之前所付的50%定金不予退还。
2. 付款方式
(1)凡预定现场广告的单位,请于收到博览会办公室“现场广告确认函”当天支付广告费的50%作为定金;逾期一周未交付定金的单位,视为自动取消广告预定。支付广告定金后因故退定者,定金恕不退还。
(2)2009年 10 月 20 日前,请将展览场地广告费的余款汇至博览会办公室帐号,并在用途栏内注明“支付2009中国(天津)国际演艺交易博览会现场广告费”。
联系人:刘坡 电话:022-23392509 传真:022-23392509
论坛
2009中国(天津)国际演艺博览会论坛
内容:大型演艺策划与营销
主讲:罗伯特、梅帅元、( 拟)政府官员、学者
时间:2009年10月30日下午14:30点
地点:天津中华剧院
嘉宾代表范围:
演出院(团)、演出机构、演出场所、演出经纪机构、旅游演出单位、艺术院校、旅行社、国际演出组织、投资商、媒体人士、乐器、服装、化妆、灯光、音响、舞台设备及技术、戏曲音像制品、其他
演出及拍卖活动
2009中国(天津)国际演艺博览会演出及拍卖活动
内容:各参展单位的参拍项目,如各院团的演出剧节目;各经纪公司的演出项目;国外、港澳台的演出节目等
时间:2009年10月31日上午9:30 地点:天津国际展览中心二楼F厅
参拍条件:
参拍方式:参拍单位应在2009年 月 日前向博览会办公室报名参拍项目,并提供图片、文字及5-10分钟的视频资料,博览会办公室将把参拍的演出项目编制成册,作为拍卖图录进行宣传,在拍卖展区还会播放参拍节目的视频资料。
联系人:朱倩 杨颖 电话:010 84034673 022-23315695 演博会电子邮箱:yanbohui2009@sina.com
文化参观考察活动
1、 游千年古镇杨柳青,参观绿色植物生态园,享受古老与自然的结合;
2、 游滨海新区,看航母;
3、 乘高铁、游京城;
联系人:刘坡 电话:022-23392509 传真:022-23392509 移动电话:13820822066
注册报到与接待
参展人员登记及现场注册
1)请参展商于2009年 10 月 20 日前向博览会办公室提供参展注册人员的数量, 10 月 26日前将《参展单位工作人员注册表》报博览会办公室。
2)各参展单位的负责人办理注册手续并领取材料。材料含:《会刊》、展场专用图、招待酒会请柬、参展证等。
3)参展人员注册费用:2600元 /人民币,含参展证1张、入场券 张、展场专用地图1张、其他。
4)注册时间:
5)博览会办公室注册报到联络人名单
联系人:刘坡 电话:022-23392509 传真:022-23392509 移动电话:13820822066 电子信箱: yanbohui2009@sina.com
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承德路12号 邮政编码:
住宿预订
1)为确保所有参展人员博览会期间的住宿,博览会办公室委托 公司承接住宿工作(或博览会安排),具体住宿酒店(含展场附近五星、四星、三星酒店)、价格及位置请查看下表。提交酒店住宿预定表并交纳预定金的截至日期为2009年 10 月 20 日。
2)参展单位如需预定返程车、机票,请在入住饭店后自行办理。
3)自行安排住宿的参展单位,请于2009年 10 月 25 日前将在天津的住址、联系电话通知博览会办公室,以确保展会期间的联系。
接站服务
1) 为方便展商参会,本次博览会办公室增设了免费接站(机)服务,将在天津火车站、天津机场、天津民航售票处三个地点,分设抵达展场的班车站。
2) 为便于安排车辆,请需要班车服务的各参展商务必索取并准确填写《接站申请表》,于2009年 10月20 日前传真至博览会办公室,过期将无法保证车辆安排。
3) 特别提示:北京首都机场至天津民航售票处设有直线机场大巴,北京首都机场的参展商可直接乘坐。
联络人:刘坡 联络电话:022-23392509 13820822066 传真:022-23392509